2007年3月13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亟待完善
  围绕这起本不该授予的专利,在2002年至2006年的4年间,曾至少引发了6起诉讼,涉及北京、天津、郑州的几级法院,同时将数家轧钢企业和个人拖入诉讼之中,不仅造成诉讼各方人力财力的极大损失,同时对我国有限的司法资源也是巨大的浪费。同时,不恰当的判决也给司法公正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这起国内最大的专利侵权案,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相关知识产权审判制度的完善提出了新课题。
  为此,有法律专家建议,我国应该尽快出台反垄断法。其核心是要平衡和处理好保护知识产权与维护竞争之间的冲突,做到既充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又切实防范合法垄断权被不正当地利用;既充分保护市场竞争,又能实事求是地照顾到合理的暂时限制竞争的商业需要,合理平衡知识产权交易的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以促进我国知识产权的创新和经济竞争并行不悖地发展。